今天(7月2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江苏省2017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公布了《江苏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违纪违规问题逐年减少,但保障房建设没有依法招投标问题依然突出、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时有发生。

在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方面,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存在部分存量资金没能盘活使用,少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实施缓慢,部分非税收入解缴不及时、江苏大剧院开办费项目资金结存较大等问题。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在会上说道,“审计抽查发现,2017年末有10个单位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4.83亿元上缴省财政,其中:省监狱管理局将收到的监狱迁建补偿款3.92亿元以大额存单滞留本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擅自改变分成比例,将应缴省财政的考试考务费1303.4万元结存下级财政和下属单位。”
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上,40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4.39%。就总体而言,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比较规范,二级预算单位问题相对较多,个别单位问题突出。比如,对30家部门单位1133个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发现,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筹规划,仅有213个系统实现了内部共享,“信息孤岛”问题突出;省航道局项目建设因有关当事人涉及违法犯罪而中止,造成投资损失等。
今年一季度,省审计厅还组织对无锡、苏州、泰州3市2016至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5.19亿元、治理项目38个,发现3个市生态红线区内存在违规建设项目或设施21处。生态红线管控区内出现新增建设区,仅无锡市就有1.47万平方米。
在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扶贫政策措施上,审计发现,省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违纪违规问题逐年减少。但是依然存在违规发放、低收入农户重复享受扶贫小额贷款,部分村返贫、收入质量不高等问题。
审计还发现,安居房方面,部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长期闲置,部分专项资金被挪用或违规改变用途,像无锡、洪泽等3个市县就违规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88.4万元,用于“三公”经费、人员和办公经费、发放津补贴及其他福利支出。没有依法招投标问题依然突出,张家港、邳州等40个市县94个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5.93亿元等。而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时有发生,侯学元表示,南京、沭阳等14个市县103户保障对象少报或瞒报家庭收入、住房等资料,骗取住房实物配租(售)80套;盐城、沭阳等6个市县将171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170套;阜宁、赣榆等17个市县违规审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82户,涉及补助资金64.2万元。
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实习生薛钧元 编辑/实习生 郭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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