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傍晚6点多钟,江苏无锡蒋小姐一个人乘坐711路公交车,从东北塘站台上车去港下,可是在车辆行驶到张泾附近时,蒋小姐遭遇了一名陌生男子的袭胸。回头斥问过程中,蒋小姐利用手机拍摄了一张猥亵男子的正脸照片。随后蒋小姐报了警。

民警在对蒋小姐制作笔录过程中了解到,当时她用手机拍了一张猥亵男子的正脸照片,凭借这张照片,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6月27日,办案民警传唤朱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不过,朱某针对民警的提问始终保持沉默,什么都不说。

虽然,朱某承认在6月2日傍晚乘坐了711路公交车,但对猥亵行为一直予以否认。
最终,在蒋小姐的陈述、辨认,手机照片,公交车驾驶员的证人证言,以及车内监控录像等一系列证据之下,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编辑/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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