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汽车运价新规 汽车票也能免费改签

2018年07月09日 17:36:12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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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高铁、私家车等因素的冲击,部分客运企业的道路班线上座率受到了影响。近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出台了《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7月9日,江苏省物价局专门向媒体介绍了有关情况。

        变化一:扩大了道路班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范围  

        修订后的《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有几大变化,其中一点就是扩大了道路班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范围。按照进一步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要求,有条件放开与高铁平行班线的价格,明确部分与高速铁路平行的跨省、设区市道路班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许伟介绍,
此次同步明确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跨省、设区市共6个方向、170条与高铁(动车)平行的道路客运班线,其中省内104条,省际66条。

  记者了解到 ,这6个方向的平行线路分别为与沪宁高铁、合宁高铁、宁安高铁、宁杭高铁、宁启铁路、京沪铁路平行的线路, 170条具体的班线。除此以外,其他的班线还是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

  同时,在原来规定的卧铺客车、乘用车(不超过9座)、包车(含旅游)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基础上,对跨省、跨设区市的机场专线班车客运票价以及按规定开展的定制类客运票价也实行市场调节价。在这也意味着,以后机场大巴的票价也将放开。

       变化二:简化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核价程序  

       修改的第二点变化是简化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核价程序。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道路客运经营者自己只需向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最高票价”,然后在“最高票价”的范围内,自己确定具体的“执行票价”。
       根据记者对
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许伟处长的采访,我们了解到:此次修改删除了原来规定的“执行票价”变动申报制度的相关条款,取消了票价变动应提前一周报备和票价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月内不得变动的规定,客运企业可以在“最高票价”范围内自行调整“执行票价”,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调价后车票集中涨价的情况不会出现
  近年来,受高速铁路快速发展、私家车保有量持续上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模式迅速发展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道路客运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客运上座率明显下降。考虑道路客运实载率明显降低等因素,《规则》将每张客票通行费计算要素中的实载率由60%降低为50%。那么,这些班线在8月1日正式调价以后, 会不会造成汽车票的集中涨价呢?许伟认为这种现象不会出现:

  “这次我们只是放开了与高铁平行的道路客运班线的价格,主要也是考虑到防止票价的频繁变动。也许在重大的节假日期间,可能票价会向最高票价靠拢,但在实际运行中,有的线路的票价,或者说绝大部分的票价,都执行不到最高票价,所以对实际单个票价的影响微乎其微。”

        汽车票将可以免费改签  
        此外,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此次修订增加了车票改签的规定,《规则》第24条明确,旅客购票后,需要改变乘车时间、车次的,在不变更起、讫站的前提下,可在起点客运站售票窗口或经客运站授权的购票网站免费改签一次,改签时间应不晚于发车前30分钟。
     (来源:荔枝网/
孙茂强 编辑/实习生 郭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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