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上午,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对涉及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一案开展集中执行清场行动,历时2个小时,案件顺利、圆满执结。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作为全省集中开工的重大项目,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得到了省、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4月底,该项目许可证正式获批,项目各项工程建设按照既定工期目标紧锣密鼓的推进。但位于中云林场牛栏咀的鹿场征拆使专用铁路工程建设“受阻”。
孙某租赁中云林场的牛栏咀经营鹿场多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因补偿等问题孙某一直拒绝搬离。经连云区法院判决,孙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应搬离、返还租赁场地。判决生效后,孙某未履行判决义务。中云林场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中云林场牛栏咀是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的必经之地,工程建设迫在眉睫。而被执行人孙某在牛栏咀饲养的15头梅花鹿是本案的执行难点。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性情机警、行动敏捷、胆小易惊。由于租赁场地面积较大,给执行带来很大难度。
连云区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如何保障梅花鹿能够安全运离牛栏咀,承办法官亦数次到执行现场与被执行人孙某沟通,限其自行将梅花鹿运离、交付场地。6月25日上午,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孙某配合法院自行将梅花鹿运离牛栏咀。
连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仲润表示,该案的顺利执结,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专用铁路工程“扫清”了障碍,为打造“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标杆和示范项目、完善港口集疏散运体系、提升港口物流服务水平,助推“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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