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会计门”受害公司:希望女主播冯提莫能还钱

2018年06月15日 19:42:11 | 作者:冯珂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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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镇江一名男会计王某挪用900多万公款,疯狂打赏多位网红女主播,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而就在今年5月15号,镇江京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有网友发现,其中一位被打赏了160万元的女主播冯某,在去年5月份直播时曾承诺,愿意按程序退还这部分钱款,一年过去了,钱到底还了没有呢?

  法庭上,28岁的被告人王某供述称,因为主管会计辞职,单位把原来两个人的工作步骤,全部下放给了他一个人。而那段时间他正好迷上了直播,为了打赏女主播“拔得头筹”,他从自费几百打赏,到挪用公款几万,最后到大几百万,一发不可收拾。

  经查,被挪用的资金中有600多万元被用于打赏主播,其中,仅仅给冯某、余某两名女主播的打赏就有160万、140万。除了线上打赏,王某还和余某等几名网络女主播、以及“外围女”线下约会,每次见面他都挥金如土,花费了200多万。

  去年2月初,王某自知迟早要东窗事发,到公安机关自首。2018年5月15日下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被害单位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930万元。

  宣判后,王某表示不提起上诉。荔枝新闻报道了这件事后,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关注。而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去年5月份,其中一位被打赏了160万元的当红女主播冯某,曾经在自己的直播间对此事做出过回应。

  女主播冯某曾承诺:愿意依法退还“打赏礼物”

  女主播冯某说:“我也正好借这个事情,挪用公款的事件。也就是我榜二,星空也就是素素,他们是同一个人。这次挪用公款事件要跟大家说一下,之后呢我觉得我应该发一个声明之类的,看看有没有办法,就把他刷给我的礼物依法退还回去。希望执法单位也能通过正常渠道联系到我,所以这个事情你们放心,身正不怕影子歪,让时间来证明。”

  这位冯姓女主播在直播间还表示,跟素素也就是王某只见过几次面,并不熟,最后还特地说“让时间来证明”,那么一年时间过去了,冯某有没有还钱呢?对此,记者联系上这次“会计门”事件的受害单位:镇江某地产公司。

  受害公司工作人员:未收到主播退款

  “会计门”事件受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这边的讯息好像是没有 没有听到过主播联系我们 退钱给我们。”

  而对于被打赏的主播,是否需要退还被打赏的钱,在网上也产生了很大的争议,不少网友以及法律界人士认为,王某属于自愿打赏,而主播也并不知道王某的钱是赃款,属于“善意取得”,而且打赏本身是一种消费行为,所以不需要归还,对此,也有律师表示,本案中主播所得并不完全满足“善意取得”的要求,打赏也不能完全看作是一种消费行为。

  律师观点:这笔钱并非“善意取得” 受害单位可追回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说:”受赠人本身应该是一个善意不知情的,而且要支付相应的对价。同时要把财物进行交付,比如说过户或者是实际的交付,这样才能构成所谓的善意取得。现在直播平台是不需要付费来欣赏他们的表演的,这种打赏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或多或少没有一个固定的数额。这个基本上可以界定为是一个赠予行为,也不构成善意缺德。这种情况下 属于涉案的赃款赃物,按理说是可以予以追缴的。“

  虞律师表示,如果主播冯某在公开场合承诺会退还这笔钱,那么,受害单位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目前法律上对于“直播平台打赏”还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所以他也建议当下应尽快建立起合理合法的打赏机制,比如规定各网络平台的最高“打赏”金额,或者限定虚拟礼物的最高价格,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发生。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冯珂 编辑/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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