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0万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但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在短短一年半时间里,镇江扬中的一名女出纳竟然挪用单位6200万,并大肆挥霍了3000万多。这些钱到底用在了哪里?又如何瞒天过海,在一年半之后才案发的呢?今天(6月6日)上午,镇江扬中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36岁的郭某是扬中本地人,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毕业后被扬中当地一家大型私企聘用,因为工作能力突出,担任了三家子公司的出纳。去年9月5日,这家公司和郭某家人发现郭某失联了,担心郭某遭遇意外,报警求助。可是,当警方介入调查后,揭开了惊人的内幕,原来,郭某从2016年2月开始到2017年9月,陆续从公司账务上将6200多万元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而在郭某看来,转账并不难,因为公司的网银、u盾都在她手中。
为了不被公司发觉,郭某ps了银行回执,将转出的帐东拼西凑,在几家公司之间作假。案发前,巨额资金的亏空让郭某感到无力填补,后怕的她一人驾车逃往外地,最终,被扬中警方在建湖抓获。归案后,郭某交代,这笔巨额全部被她用在了网络赌博上。
据了解,最初,郭某在同事的玩笑下,只是在这些网站上花几块、几百元娱乐下,但是没想到沉溺于此,想着自己担任三个公司的出纳,神不知鬼不觉“借”点单位的资金,自己狠赚一笔再还回去。哪知,一发不可收拾,越赌越大,来来回回挪用单位6200多万了。
在今天的庭审中,郭某当庭认罪,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称对不起公司的培养和信任,更对不起家人,造成家庭支离破碎。郭某的恶劣行径造成了这家公司的经营几乎陷入了绝境。而她自小在单亲家庭长大,与丈夫也离异了,如今,她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都面临无人照顾的窘境。法庭综合考虑到郭某取得了受害单位的谅解,认罪悔罪,且家庭困难,作出了一审判决,郭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刘舒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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