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路考在即,任性的王女士心中“没底”央求老公陪练,开私家车上路“练手”,结果夫妻两人被重罚。

2018年6月3日,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扬村路开展晚间整治行动。一辆黑色SUV在临近卡点200米处靠边停下,随后驾驶人王女士下车企图换座至副驾驶位被巡查民警张文宇及时制止。王女士称肚子痛打算换由坐在副驾驶位的老公继续开车,并一再强调自己没有喝酒。经酒精快测,夫妻两人确未饮酒,但两人怪异的行为仍令张文宇心有疑虑,民警让王女士出示驾驶证件。

王女士称证件丢在家里未随身携带,证件号码也无法提供。民警带王女士前往派出所核查,自知逃避无望,王女士终于承认自己正在学习驾驶,已通过科目二的考试,眼看路考在即,为了顺利通过考核这才趁着天黑上路“练手”。

民警对王女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其还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其老公因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记12分罚款罚款1000元。

民警提示:
1、学习驾驶机动车,应在驾校设置的专用场地或路段,在教练人员监护下使用专用教练车进行练习。不具备驾驶资格和不熟悉驾驶技术的情况下的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之快驾驶私家车上路练习。
2、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取得驾照者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江景轩 房蓓 编辑/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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