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31日)上午,南京市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会上,南京检察院公布了6起典型案件。其中,“仪征某公司洗舱站违法收集存储处置危险废物案”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5月30日被南京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是一起在长江边通过私埋暗管向长江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项某成立某船舱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危化品经营资质,也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其雇佣何某等人在洗舱站从事各类危化品洗舱服务,将洗舱站收集的洗舱水经过油水分离之后将废水通过私设管道和消防管道直接排放到长江,不能利用的废油卖给无处理资质的人员处理,清舱清理的危险固体废物任意放置于厂区外。

长江水道被誉为“黄金水道”,通航船舶中涉危险化学品的船舶数量较多。本案是在船舶洗舱过程中非法处置、倾倒油类、污水和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体污染。检察机关表示,检察机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责无旁贷,是贯彻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南京市区两级检察院在本案的办理中,多次赴仪征案发地现场,实地查看,认真核对每一个处置流程,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为后期起诉审判打下坚实基础。该案是南京市办理的首起向长江排污的刑事案件。


发布会通报说,2017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43件96人,依法批捕28件59人;受理起诉335件681人,依法提起公诉296件565人,已宣判289件520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刑事案件37件5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9人;纠正漏捕漏诉7件7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1人;全市摸排环境类公益诉讼线索71件,办理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0件,共提起公益诉讼12件,已判决7件,共判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39.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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