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改善幅度和PM2.5降幅均居全省首位。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去年二级标准天数同比增加22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7年全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64天,同比增加22天,达标率为72.3%,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62天,同比增加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01天,其中:轻度污染83天,中度污染 15天,重度污染2天,严重污染1天。全年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40μg/m3,超标0.14倍,同比下降16.7%。
今年1-5月,南京市优良天数99天,同比减少7天;优良率66.9%,同比减少4.7个百分点。其中,优秀20天,同比增加13天;重污染5天,同比增加4天。
南京持续滚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完成了216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施《冬春季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实行更加严格的“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防控措施,有效实现“削峰降值”的管控目标。完成4台燃煤机组改造工程。
全面落实“水十条”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水十条”要求,实施《南京市水污染行动防治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及《南京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以全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全面推进44项任务81个重点项目。
2017年,全市出动水源地巡查人员约660人次,查处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4起,高标准完成浦口水厂取水口迁移等6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水源地环境问题。
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总体持平,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达标率为100%。
今年1-5月份,南京22个列入国家、省“水十条”考核的断面中,除国考外秦淮河七桥瓮、省考城南河龙王庙、溧水河乌刹桥断面外,其他断面水质均达考核要求。
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全年处罚金额7809万元
全年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906件,处罚金额7809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31起、查封扣押219起、限产停产113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1起,环保法配套制度合计实施374起;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环境污染案源17起。
中央环保督察年度整改任务顺利完成。为防止交办问题反弹,对交办的446件环境信访件进行 “回头看”,定期调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2017年9月,接受为期1个月的省级环保督察,办结交办的环境信访1070件,立案查处162件、处罚944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约谈314人、问责35人,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刘雨薇 编辑/桂丹)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