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5月25日)上午召开的江苏省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多部门已经联合印发了《2018年度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苏同时启动三年为一周期的等级养老机构评审及长效管理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行业准入、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756万,其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比例接近10%,家庭、社会老年照护压力持续增长,随之带来对高质量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增加。
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说,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仅要完善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顶层设计,对养老机构土地规划、消防审批、内设医疗机构设置、环评审批、食品许可等加强监督指导,更要守住安全红线不动摇,“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督查,严禁养老机构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严禁养老机构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对不存在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妥善安置入住对象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要守住食品安全,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下建立起每日食品留样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而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上,要积极引入专业人才参与养老机构管理,进一步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地位。同时以标准化引领质量建设,发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中的“基准线”作用。
记者还了解到,省民政厅将在今年启动等级养老机构评审工作,开展对养老机构的长效管理。沙维伟表示要制度先行,强化督导,“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巡访制度,加强对问题集中、隐患突出地区的督促指导。要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体系的动态管理,各地要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区域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平台,保障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基本权益。”
省级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和各地福彩公益金还将优先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对质量提升较好的养老机构进行以奖代补,形成带动效应。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兜底功能,将经费向农村敬老院、小型民办养老机构等重点设施倾斜。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张倩 编辑/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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