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无小事 酒驾电动车同样违法!

2018年05月21日 17:21:39 | 作者:徐晗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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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喝酒不开车,这里所说的车,不单指机动车辆,酒后骑电动车也同样违法。近日,宿迁警方就查处了多起酒后驾驶电动车酿成的事故。

  近日在泗阳县王集镇振兴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一辆三轮低速汽车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三轮车侧翻,车上两人倒地不起,三轮汽车驾驶员逃逸。受伤两人中一人经过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仍重伤昏迷。事后,民警将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

   张某说:“第一是因为喝点白酒,怕查到酒驾的,第二是因为人家是本地方人,怕被人拦住。”

  目前,张某因涉嫌醉驾和交通肇事犯罪,已被泗阳警方刑事拘留。同样类型的事故发生在宿迁市区人民大道与项王路交叉路口,一名男子李某酒后驾驶电动车,在转弯时,一个踉跄发生自摔事故,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经民警判定,李某的单方面事故也涉嫌交通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车辆上路,相关非机动车辆同样属于管理范畴。

  宿迁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周旭东说:“通过助力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进入产品公告查询,大部分能查询到此类车辆,要么属于轻便两轮摩托车,要么属于普通两轮摩托车,醉酒或者饮酒驾驶此类车辆,发生事故,依然要按照机动车承担法律责任。”

  据了解,因驾驶员酒驾或者醉驾引发的事故,除了要承担相应事故责任,非机动车辆要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警方提醒,驾驶员切勿酒后开车上路,这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负责。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徐晗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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