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公斤入刑、收购也违法!螺蛳虽好,可别非法捕捞

2018年05月05日 14:57:19 | 作者:陈一夫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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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泗洪警方在巡逻时查获了一辆满载螺蛳的货车,这些螺蛳多达11吨,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捕捞500公斤螺蛳就涉嫌犯罪,也就是说,这满满一车的螺蛳都是赃物。

  案发当晚,泗洪县孙园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该村村民唐某正在将大量螺蛳装载到货车上,准备发往外地。由于螺蛳能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从2013年开始,省海洋与渔业局就明确规定,洪泽湖全年禁捕螺蛳。渔政监管部门也多次通过电视、横幅等方式宣传禁捕政策,可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民警将车上螺蛳称重,发现整车螺蛳竟然重达11吨。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供述,其中有7吨是在安徽收购,剩余4吨是在孙园镇唐李村收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捞螺蛳达500公斤,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唐某收购非法捕捞的螺蛳,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了保证整车螺蛳不死亡,民警将螺蛳拖运到该镇境内的老濉河放生。

  民警表示,他们将继续追根求源,其他各个上线都在寻找查证之中,将依法严厉打击这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陈一夫 编辑/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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