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越多越多,让人不用因为家里无人收件而苦恼,但却引发出新的问题——快递员不打电话征求收件人意见,就直接投放快递柜。快递是否一定要送货上门呢?在未与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然后短信通知,这种做法又是否符合规定呢?

城市里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虽然大大方便了快递人员投递物件,但很多消费者对于快递柜也有不少吐槽。淮安市民李女士经常要帮上班的子女代收快递,以前李女士可以在家里收快递,但有了快递柜,她就要自己跑腿去取,而且年纪大了使用起来有些不方便:“是人家帮我,我不会操作。后来我就请人操作,是小孩他们订的这些,买过大闸蟹啊,假如没有及时看微信啊什么的,就会过期了,过期食品就会坏了。”
市民唐女士也说,有了快递柜,见快递小哥一面是越来越难了。快递柜成了甩手柜,事先没有电话通知,就发了一条短信通知到快递柜取件:“如果叫父母代取的话,他不太会弄这个柜子。有蜂巢啊、日日顺啊他都不懂,不知道在哪里取。有一些急件或者是比较重要的东西,应该打个电话,信息比较多的情况下,很多信息都没有点开来,就会忘掉了。”


在生活中,一些智能快递柜上已经标注了使用前应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相关提醒。不过,在送货上门方面,快递员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件被盗等。淮安市圆通快递员 汪师傅:“只有大件打电话给他问,或者他自己来拿,现在这段时间还没有,过5月1号我们都会打电话的。愿意存柜子就存柜子,不愿存柜子只有送上门啊,基本上每家快递公司都一样。过5月1号不管哪家投递的,超过24小时取快递都要钱的,都是3块钱一票。”
淮安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闻卫杰 表示,正因为快递员有这些困难,国家也鼓励“最后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但同时他也强调,送货上门是一个基本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快递员按照行业标准,应该按明址投递,且客户有当面验收的权利。所以在产生消费者矛盾纠纷的时候,是严格按照国标、行标理清相关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1号起施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当面验收。
为什么要先验货后签收?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玲表示,既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是为了减少和避免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如果快递员不经过消费者允许,直接放在快递柜里边了,一旦有损坏,消费者再去举证会存在困难,而作为快递员,也要难逃相关责任:“如果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将快递投放至快递柜,造成快递损坏或者延期收货,应该承担快件的损坏赔偿责任。如果因延期收货造成收件人其他的直接损失,快递公司也应该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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