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号早上8点左右,南京江宁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报警,说在江宁区医院停车场有辆白色轿车,车上的驾驶员是酒后驾车。那么打电话报警的人是谁?真有这么回事吗?民警到现场进行了查看。
当民警赶到鼓山路南京江宁区医院时,停车场里确实有一辆和报警人提供信息一致的白色轿车,驾驶室坐着一名女子,身上一股酒气。面对民警的检查,女子一直称要去找洗手间,并且发动汽车就准备走。

民警立即将车熄火,控制住驾驶员陈某进行酒精测试。不过,陈某并不配合。检测结果显示,陈某酒精含量每百毫升193毫克,已经属于醉酒驾驶。陈某承认确实喝酒了,不过,她坚持称自己没有开车,是喊了代驾的。

民警立即联系了陈某所称的代驾,证实陈某确实喊过一个代驾,不过,报警的也正是这个代驾师傅。原来,4月5号,陈某和朋友在水西门附近喝了一夜的酒,6号凌晨朋友帮她喊了一个代驾,开车送回江宁的家中。然而,在途中,陈某和代驾发生了争执。在高架上,陈某要求停车上厕所,代驾师傅表示,这里是高架,不能停车,让她稍微忍一下。但是陈某一直骂骂咧咧。

代驾师傅将车开到江宁区医院门口时,告知陈某可以进去借用洗手间。谁知陈某竟大吵,将代驾师傅赶走,自己开车进了医院停车场。代驾师傅怕出危险,报了警。警方表示,酒后哪怕发动汽车动一下方向盘,都属于违法行为。目前,陈某正在等待进一步处理。

警方表示,一旦确定是危险驾驶罪,将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记13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将判处1到6个月的拘役。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谢炜 编辑/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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