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调查报告》出炉,物业管理,任重道远!

2018年03月23日 19:41:26 | 作者:孙茂强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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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问题调查报告》。《报告》显示,业主们对小区内停车管理、房屋和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评价偏低,有23.3%业主明确表示所在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这份报告的调查对象涵盖了全省500多家物业公司。调查着重从我省基础物业服务、合同及履行情况、物业收费合理性、延伸服务的需求、业委会履职现状等多方面开展。  

  调查显示,我省物业基础服务满意度得分为75.44分,但消费者更信赖知名物业公司的服务。业主们对小区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清洁获评相对较高,分别为77.92分、77.80分。相较之下,车辆停放管理以及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获评偏低。省消保委法律援助部 傅铮:

  “34.7%业主表示车辆停放混乱,还有近两成业主认为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从物业公司信息公开、透明、合规情况来看,26.5%的业主表示所在小区存在各项资金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11.5%的业主表示存在各项资金支出不合理的情况,还有8.3%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与收费不太相符。”

  据分析,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与服务水平“质价相符”的评价得分为72.17分,处于一般水平。傅铮表示,现在不少小区没有业委会,而部分已成立的业委会,也明显缺乏监管。  

  “有23.3%的业主明确表示所在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而目前对业委会的履职情况尚缺乏有效监督,也会出现部分小区业委会出于私利侵害广大业主利益的情况,如擅自动用二期业主维修基金、与物业“瓜分”广告收益、车辆停放不公平管理等现象时有发生。”

  省消保委副秘书长 居上表示,小区的物业管理,任重道远。建议早日出台全省层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性文本:

  “包括大家说的广告费用,包括一些电梯的广告啊、灯箱的广告啊,那到底是这个费用是物业公司自己拿走了?还是说最后惠及到了小区的居民、来减轻小区居民的物业负担?这些都是我们这次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怎样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还是需要通过合同,在合同中来约定。建议行政机关出台这样的示范性的合同文本。”

  对于物业管理的问题,各方都很重视。记者了解到,日前,省工商局、省住建厅,联合律师、高校法学专家们,专门针对小区物管问题,联合起草了一份标准合同文本。省工商局合同处主任科员 陈江山透露,两个月就会正式出台:

  “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很多企业用的合同中,它里面的约定,本身就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我们在制定的时候,力争让它的各种选项充分,能适用于各种情况。因为合同示范文本从法律上说,它没有强制执行力,但是我们把它提供给各物业公司,让他们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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