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维权:预付费卡退了要倒贴!“鸿到家”家政太霸道

2018年03月04日 16:54:58 | 作者:蒋正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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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的姚先生近日向荔枝新闻投诉,称一家叫“鸿到家”的家政服务APP通过低价诱使消费者充值办卡,等消费者掏钱办卡后再不断涨价,同时单方设置预付费卡的使用期限。

  办卡前低价推销,办卡后接连涨价

  姚先生是两年前听信一位张姓推销员上门推销才通过“鸿到家APP”办卡的。他告诉记者,当时“鸿到家”公示的服务价格是30元每小时,推销员称充3000现金,可以送300元代金券。相当于每小时27.27元,比单次30元的价格要划算。

  姚先生于是就在手机上操作办了一张3000元的消费卡。

  然而当年底,姚先生发现“鸿到家”APP未和他协商就上调了服务价格,从每小时30元变成40元。经过交涉,客服表示可以将姚先生的卡更换为“折扣卡”,仍然享受27元/每小时的价格。

  姚先生接受了这个方案,他告诉荔枝新闻记者,这次更换卡,全程是客服在后台操作,除了价格之外,客服没有告知他任何有关“新卡”的使用事项。

  然而前几天,姚先生发现“鸿到家”的价格又涨到了50元每小时,而且这一次客服告诉姚先生,他的卡优惠期已到,没有任何折扣,必须按50元购买保洁服务。

  “鸿到家”客户端显示,目前的保洁基础价格已上涨到50/小时

  姚先生告诉记者,他找了半天,才在一个非常不显眼的页面底部发现他这张卡确实有期限:2017年12月4日到期。办卡办了这么长时间,姚先生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卡还有有效期。

  姚先生在手机客户端不显眼的角落里发现该卡“有效期”

  想退回余额?不行,你还得倒贴!

  到期就到期呗,姚先生也不想纠缠,想着把卡里面还有700多块钱余额退还不就结了?可是客服告诉他,要退卡,就得将之前所有的服务都按照现行价格50块钱一小时计。这样一来,姚先生不光这700多块钱退不回来,还得再贴1100多块钱给鸿到家,这笔账才算抹平。

  姚先生如果按客服处置办法退卡,需要补足金额1100多元

  而如果姚先生要继续按原折扣价使用这700多块钱余额,必须再充6000元,把这张卡激活。按照“鸿到家”设计的这个路径,姚先生似乎只有放弃这700块钱余额才是最合算的选择了。

  面对荔枝新闻记者的电话采访,“鸿到家”工号028开头的客服再次重申了对姚先生卡内余额的处置方案。并解释称,涨价是人工成本不断提高所致,属正常调价。

  办卡有规可依,经营者不能乱来

  对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第9号)规定,荔枝新闻记者发现,“鸿到家”APP为姚先生办理的这张预付费卡,多处涉嫌违反该规定。

  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定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而姚先生这张卡因只是在姚先生名下使用,应该属于记名卡,不应该设定有效期。

  该条同时规定,发卡企业应该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关于服务价格的约定,在“鸿到家”已经与消费者约定了基础服务价格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单方提高服务价格,同样涉嫌违法。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律师: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 应属无效

  南京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认为,“鸿到家”客户端存在大量不利于消费者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吴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吴波提醒消费者,经营者单方规定不予退款,违反了公平自愿交易的原则,属无效条款。消费者有权解除该协议,并退回卡内余额。

  截止记者发稿时,“鸿到家”表示姚先生可以继续按30元每小时价格使用这张卡,但不再享受折扣。但姚先生坚持要求退卡,拒绝这个方案。

  荔枝新闻将继续关注。
      (来源:荔枝新闻/蒋正 编辑/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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