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2日晚上,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七,这天,南京交警一大队二中队的民警们在进行夜间常规整治,守护春运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稳定。在晚上9:30分左右,民警在九华山隧道出口方向,发现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红色小车好像开了远光灯,远远望过去很刺眼。
众所周知,在市区主干道照明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开远光灯的,而且也是不允许的。于是民警准备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和处罚。当小车慢慢停下后,民警示意当事人出示驾照和行驶证,当事人却表示自己先靠边,为了防止当事人逃跑,民警一般都会收下证件后再让当事人靠边,后当事人主动表示将自己的手机交给民警,民警拿着手机告知当事人前方靠右停下,谁知当事人一个加速逃之夭夭,连手机也不要了,至今也没有和南京交警一大队取得任何联系,目前手机暂时保管在交警大队。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