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高速公路畅通有序,更好的为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对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查严治严控,2月5日一天内接连查获几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月5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盐城交警高速五大队民警丁晓斌、王云龙在辖区建湖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N222**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与副驾驶下车交换了位置。执勤民警见此情况立即上前检查。经现场初查,该车的原驾驶员张某驾驶证已被注销。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并调取了二人换座位的监控视频。经民警核查后,原来张某的驾驶证因吸毒成瘾未戒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当天张某在驾车返盐途中,在下高速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心中害怕,便与副驾驶其亲戚王某交换位置,不曾想被交警当场查获。

无独有偶,相似的情况在同日下午再次发生,下午2时30分,丁晓斌与同事吕靖在辖区建湖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J43U**小型轿车在匝道口不远处缓慢停下,驾驶员与副驾驶迅速交换了位置。民警随即上前将二人控制并带回大队调查。经查,驾驶员吴某的驾驶证在2015年因为醉酒驾驶已被吊销,当天吴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在下高速时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便与其朋友周某交换位置,没想到被严阵以待的交警抓个正着。

还是同日下午,丁晓斌接到卡口大队的通知,又通过“320系统”以及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研判分析,成功锁定一辆经常通行本辖区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民警在预判的高速收费站出口设伏,并尾随该车,在其停车的一个烟花厂内成功将该车拦停,并与卡口大队民警一起将该车驾驶员高某控制带回大队检查。经查,该车原号牌为苏H396**,套用的鲁DS3813号牌经初步鉴定为假牌,且车内违法装载了十余箱烟花爆竹,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沈春良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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