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法治人物: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余红的铁骨柔情

2017年12月26日 22:58:00 | 作者:查多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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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的柔美和检察官的凌厉在她身上完美融合,法庭上,她出庭应诉、一身正气维护法律尊严;关护基地内,她循循善诱,春风化雨挽回问题少年,她就是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兼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余红,近日,她被授予“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的称号。

  初见余红,很难将娇小秀气的她和严肃的检察官身份联系在一起。1994年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会计专业后,她以行政会计的身份进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同事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伸张正义、抨击罪恶,她的内心充满了崇敬与向往:“当时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同事去录播庭审,我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感受我们公诉人工作,当时看到他在台上义正言辞,慷慨激昂的那种状态,心里有憧憬特别梦想有朝一日和他一样在法庭上指控犯罪。”

  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余红自学法律知识,参加了法律专业的各种考试,三年后获得法律本科文凭,2002年,她进入公诉部门,如愿成为一名公诉人。

  站在法庭上,余红气场十足,那双锐利的眼睛透过镜片似乎能看穿嫌疑人的内心,同事们都惊叹于这个小身躯发出的巨大能量,私下送了她一个绰号:小宇宙。

  但是当小宇宙遇上问题少年,她就柔化成一片银河,用自己的温暖感化他们。2012年,余红开始兼任未成年形式监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创新建立观护基地,充分利用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人开展帮教。雨花台区男孩钱某因冲动打架,承办此案的南京雨花台检察院徐嘉嘉了解到其本性不坏,希望对他进行帮教,不要送到看守所羁押,但当时全市当时唯一的关护基地在高淳,余红就主动联系帮忙把孩子送过去学习和改造,这也是南京市首次尝试异地联合关护,余红还十分关心孩子的状态,多次去看他。

  徐嘉嘉:“我们把这个孩子送到高淳去了,不知道这孩子情况怎么样,5月份,正好这孩子16岁生日,这是一个外省农村的孩子,去之前给他妈妈打电话,他妈妈说从来没给他过过生日,去年这孩子已经完全回归社会,余处说到他18岁生日了,我们都想给他过生日,成人礼,孩子接到电话特别兴奋。”

  15年的检察官生涯,余红办过案子众多,最痛心就是2013年震惊全国的江宁饿死女童案,未婚妈妈乐燕将两个年幼的亲生女儿独自锁在家中长达一个月,期间自己在外吸毒玩乐,导致孩子饿死家中。作为一个母亲,她深感未成年家属监护的重要性,她和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向南京市人大提交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建议:“案发的时候确实自己很难想象,因为我也是一个母亲,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母亲,置自己孩子的生死于不顾,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是比较愤怒的,但是后来深入的调查了解介入之后呢,就是发现它背后更多的是一个社会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制定、修改、审议,去年5月1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近两年来,余红积极组织全市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与志愿者队伍一起开展宣讲、情景剧表演等活动,并把青少年带入“模拟法庭”,进行渗透式法制教育,全市十多万未成年人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一场场宣讲,一个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铮铮誓言:“应该是在每一起案件当中都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而真正需要我们去履行的,就是在这个案件当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认真的审查每一个事实和证据,那么才能够让我们的案件办成铁案,也能够充分的去维护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查多 编辑/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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