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休年假了吗?”到了年末,这句话就会在一些公司内部流行起来。
不少单位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你还没休年假,那么你的“带薪休假”即将清零,因而这段时间各用人单位掀起了“年底休假”潮。而对于不少企业来说,年底正是业务最繁忙的时候,这股扎堆休假潮让不少企业面临人手短缺的尴尬。
不少员工抓住最后的时机,把年假作为“年终奖”犒劳自己。小郑是南京某电商公司的职员,因为刚入职不久,只有三天年假,他决定本月27号开始休假:“我们公司制度到本月月底也就是18年元旦前年假要清空,不休也就作废了。”他打算在年假连着元旦一起休,凑成一个6天的小长假出去散散心,放松一下,然后元旦再回老家陪陪父母。

像小郑这样的员工还有很多,这让不少企业“吃不消”。盐城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人事部经理乐女士告诉记者,单位总规模在50人左右,本月已有7名员工提交了年假申请,而这时往往是企业较为忙碌的时候。
如何在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保证员工的休假权益?乐女士认为企业和员工之间应该提前协商、互相理解:“因为12月是年底了,各个部门的工作也比较多,也算是比较忙的,我想多多少少是有一些影响的,批假的时候各个部门的部署长对这些会有一定的安排,不会让一个部门同时有两个人不在。”

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立案科科长范隽认为,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要按照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补偿。同时,员工也应该理解企业的工作需要:“带薪年休假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是考虑到职工本人的意愿,另一个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劳动者的权益不可缺失的同时,也要兼顾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合理地安排自己的年休假。接近年关的时候,企业生产经营饱和不能安排休年休假时,在职工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安排在第二年休。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彭迪帆 编辑/李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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