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急需救治却无人签字,医生怎么办?最高法发话了!

2017年12月17日 15:14:00 | 作者:徐仁飞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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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病重要抢救,家属不签字怎么办?近日(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给予了依照条文。 根据《解释》,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且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如遇到近亲属不明的、不能及时联系到近亲属的、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等五种情形,医院可自行采取措施抢救,且不承担法律责任。

  “先签字还是先救人”终于有了可靠答案,市民们纷纷叫好:“我觉得对患者,或者对医院都是有好处的。而且这样的话,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应该在一定方面上,对医患关系有所帮助的。”

  此前,徐州地区医院是怎么做的呢?徐州市矿山医院医务处主任杜瑜说,一般医院接收到无名患者时,都会启动紧急抢救机制。杜瑜说:“这类的病人需要紧急救助,家属又不在身边,这样我们就会给他开通一个急诊的绿色通道。有院领导的签字,或者是院领导的授权,医务处的部门进行签字,实施紧急救助。”

  然而,医院也时常会遇到家属来医院“问责”的情况。此次《解释》的出台,明确规定了,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造成损害,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

  杜瑜坦言:“这也是对医院的一种保护。对于紧急情况下抢救,没有家属在旁边的病人,没有家属的授权,最高法对这种行为,予以了保护。对家属一些不理解的行为,不予受理,我觉得这也是一种司法进步的表现。”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梁波认为,和原先条款相比更明确,更有操作性。梁波:“这一次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更细化了对原来条款的哪些情形,做一个明确的规定。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案件的过程当中的操作,也有利于缓和医患关系双方之间的矛盾。”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徐仁飞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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