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治百病、一两个疗程完全康复”,您是否曾看过类似药品广告,但事实上,疗效却远不如说的管用。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就披露了一批,涉及虚假宣传非处方药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33家企业涉及虚假宣传 OTC广告乱象较多
像这样的广告词,您是否耳熟能详。然而,却上了食药总局披露的《虚假广告目录》黑名单,其中因违规宣传非处方药而上榜的企业达33家,不少常见品牌皆在榜上。
江苏省中医院眼科主任医师杨兴华说:“它(某眼药水)把所有的眼科症状全部写上去了,一个药水治疗了眼科所有疾病,那是不可能的。”
而鸿茅药酒,也曾被报道,广告曾被多省通报违法,被暂停销售数十次。不过,记者梳理发现,在非处方药广告的江湖中,违规宣传者大有人在。号称“用药6天痒、痛消失”的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癣夏塔热片,就因扩大宣传功效,接受食药总局警告。

而另一款洗脑神药'曹清华胶囊'也面临同样遭遇,其广告宣传“7天内疏通关节、3个月内能下地行走”,然而本质上却是“保健品”升级版的中药产品,被多次通报批评。此外,上海泰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态胶囊”;黑龙江全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追风膏”等等,都存在夸大药效的虚假宣传。
监管尚缺明确细则 今后将加大惩治力度
事实上,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但非处方药广告的发布则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业内人士介绍,尽管企业发布广告时,食药监管部门会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说明书功效,但在后续过程中,却难免有个别厂家夸大其词。

此外,由于目前相关办法并未对非处方药广告,作出明确限制性细则,也使违法界定增加了难度。专家透露,未来监管部门也将出台管理办法,加大虚假广告惩治力度。提醒大家,以后在广告中碰到'最、疗效高达百分之几'等字眼的,极有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不过,消费者明辨是非难度还是很大,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办法,以正视听。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肖帅 何斐 编辑/李国政)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