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买卖身份证件案,7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曾是公安派出所的协警,但他们却利用工作便利,从公安内网搜集1万多条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倒卖。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詹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发布了可以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被告人廖某看见后,便与詹某联系,约定由他们向詹某发送需要查询信息的居民身份证照片,由詹某负责查询包括公民头像、前科劣迹等公民个人信息。

于是,詹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当时在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担任协警的刘某,和深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协警翟某,并将需要查询的这些居民身份证件照片发送给他们。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2016年11月以来,刘某和翟某便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在公安网上违规查询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詹某。其中刘某获利8万多元,翟某获利3万多元。

除了通过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来获利,今年2月以来,廖某、齐某等人还通过詹某,以每张120元的价格购买了400多张居民身份证,再以每张180元的价格,将这些居民身份证出售给一些想要冒用他人身份的不法买家。

检察官介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网络交易的隐秘性和便利性,也给不法分子贩卖居民身份证开了方便之门。而身份证在网络上也有相对固定的“采销渠道”,最普遍的一个来源就是小偷。这些小偷得手后,不仅会拿走钱,也会顺走身份证用于倒卖。此外,一些网管也会将在网吧里捡到的无人认领的身份证,通过网络出售获利。在詹某诸多的卖家中,卖家邓某出售的18张身份证,来源十分特别。

邓某说,因在上网时无意中看到詹某要收购居民身份证的广告,便将其中10张身份证以335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他。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詹某、刘某、翟某三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余四人则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詹某一人犯两罪,还应数罪并罚,从重处理。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袁晓清 编辑/范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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