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开车人以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随意变道、夜间滥用远光灯、乱鸣笛,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过街等行为只是常见的交通陋习,殊不知,这些行为在“失礼”的同时,更是“违法”。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省共查获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6.4万起,查获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580万起,其中包含乱用远光灯、查获乱鸣笛等违法行为,一起来看下省交警总队今天发布的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一、尊法·守规·明礼:主动让行之礼
6月13日晚,在泰州姜堰区家居广场门前,一名老人由西向东走从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撞飞,导致被撞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轿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表示轿车驾驶人只要稍微注意礼让行人,就不会发生此类惨剧
二、尊法·守规·明礼:按序通行之礼
1月28号,在238省道镇江扬中段,驾驶人罗某强行变道超车时,与前方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并殃及到旁边另一辆轿车。
事故导致三辆车受损,罗某等四人受伤,调阅行车记录仪后警方判定,罗某违法强行变道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随意变道这一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破坏道路通行秩序,降低路面通行效率。更有甚者,随意变道车辆司机与正常行驶车辆司机因互不相让在路面追逐竞驶,最终触犯刑法后悔莫及。
三、尊法·守规·明礼:灯光鸣笛之礼
11月5号晚,无锡江阴市祝塘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祝塘环西路上,一辆白色轿车将过马路的两名行人撞倒在地。
通过调阅行车记录仪,事故原因是司机行驶到该路段时,对面车道一辆打着远光灯的轿车使驾驶人无法看清前方行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尊法·守规·明礼:行走骑车之礼
2月5号,苏州太仓市浏河镇一名少女在横穿马路时突然折返,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汽车撞倒在地。所幸被撞少女伤情并不严重。交警判定,少女过马路时未走斑马线且突然折返,也要负事故同等责任。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一个小的交通陋习极有可能引发一场大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告别交通陋习,树立安全文明、礼让包容的出行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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