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严重超员 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2017年11月29日 11:20:00 | 作者:曾策力 宁交轩 胡正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近日,南京六合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对两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黄某海、陆某(女)均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8月25日21时,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长江四桥公安检查站查验过往车辆,这时一辆悬挂安徽牌照的营运大客车正由南向北向检查站驶来,民警随即例行对该车进行全面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核载55人,实载78人(其中儿童21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公路客运车辆满载时,最多可携带不超过10%免票儿童。这辆大客车已经超载客标准20%以上,已经属于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最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危险驾驶罪新增了关于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条款。大客车超员不仅仅只是交通违法行为,而是涉嫌刑事犯罪。

  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介绍,这辆安徽牌照的大客车是从事安徽阜阳到江苏苏州的公路客运车辆,陆某承包了这辆大客车,并以150元/天的酬劳雇佣黄某海作为车辆的驾驶员,自己则在车上负责售票以及联系业务。8月25日下午三点,驾驶员黄某海驾驶这辆大型客车从苏州火车站出发往安徽阜阳行驶,车辆出发时仅有十几名乘客,随后黄牛不断与售票员联系,陆陆续续上来五六十人。当见到车辆已经超员,驾驶员黄某海向车上承包人陆某反映,并不愿意再继续驾驶。客车承包人陆某为利益驱使,强令驾驶员黄某海继续驾车开往安徽阜阳。

  客车承包人陆某交代,黄某海是自己雇佣的司机,他的工资是按天结算的,跟车上带多少人并没有关系,也不会因为超员有任何的提成。为了获取利润,平时站外带客也是常有的事,但是这次上车的人太多了,谁也不愿意下车,自己也不愿意跟黄牛把关系弄僵,于是就铤而走险选择了继续超员行驶。

  面对法院的判决,驾驶员黄某海感到非常后悔,当初应该坚持原则,不该糊涂驾驶严重超员的大客车上路行驶,现在不但要面临刑事处罚,南京交管部门还对其驾驶营运客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记12分,驾驶证也被降级处理。

  今年以来,南京交警共查获各类车辆超员违法行为3208起,随着年底即将到来的客运高峰,南京交警还将加大对车辆的查验力度。南京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和市民,驾车上路千万不能超员超载行驶,乘客发现车辆存在超员超载时也应该拒绝乘坐,遵法守规,平安才能一路同行。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虞根网 编辑/梁瑄)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