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车买卖,办理过户手续是双方买卖关系完成的一个重要凭据。然而,泰州的唐先生因为自己的私家车转让时没有办理过户,而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一笔十多万元的交通肇事赔偿债务。
前不久,唐先生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一条通知,他的账户被扬州的法院按照程序进行了冻结,他立马赶到扬州才知道是自己十多年前转让的私家车在扬州出了车祸,导致一名老人受伤,伤者家属将肇事司机连同车主唐先生一并告上了法庭。唐先生因为常年在外,法院的传票通知也没能及时收到,法院便按照缺席审判判决唐先生败诉,要求他赔偿伤者11万余元,并对唐先生的银行账户依法进行了查封。
唐先生无辜的表示,如果不是这次事故,他压根想不起来十几年前卖出的那辆车了。由于当年买车者是自己的生意伙伴,唐先生碍于情面就没有及时办理过户,后来双方都忽略了,直到车辆几经转手后发生这次车祸。
仅仅是当年的一时疏忽就要付出十多万元的代价吗?在律师的建议下,唐先生向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民行科申请了检察监督。广陵区检察院经过对车管所、公安机关、保险公司等多方的调查取证核实,发现唐先生的车辆确实经过多次转手,而让唐先生为车祸负责人并不合理。“根据物权法规定,车辆属于动产,动产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法院要求唐某承担明显是不当的” ,广陵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冯庆俊解释说。
最终,广陵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经过充分调查核实之后,法院最终撤销了当年的判决。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童森 编辑/祁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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