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取名应遵从社会传统 伦理观念给
孩子起名,现在的父母越来越讲究个性、新颖,什么“王者荣耀”、“端木女王”、“黄埔军校”,叫人“过目难忘”。不过,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17批指导性案例,明确认定某些名字不合法。今后,给孩子起名可不能“乱来”了。
不跟父姓也不跟母姓?市民看法不一
2009年,山东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名为“北雁云依”,办理户口时被当地派出所拒绝,吕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北雁”为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对此,市民各有看法。
有人认为,父母给孩子起名字是自由,只要不是特别粗俗的都可以接受。孩子到了18岁,如果不喜欢自己可以改。也有人觉得,这种随意起名字的方式不妥,最好还是按照家族修谱来。毕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不管是跟爸爸姓还是跟妈妈姓,都是一种家族的延续。
最高法:取名应遵从社会传统 伦理观念
取名要不要遵从社会传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7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北雁云依”案位列其中,明确了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时,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这一意见将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参考。这也意味着,一些'标新立异'的名字,户籍管理部门有权不予登记。
有专家指出,“北雁云依”源于吕某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并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不利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此番驳回原告的请求,旨在明确公民选取或创设姓氏时应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百家姓历史悠久,中国人取名应该遵循自己的文化传统,而不能随意创设。”
另外,从公共管理上来说,如果人们都起名为“在水一方”、“独上高楼”、“一览众山小”,即使是带了姓氏的“孔雀东南飞”之类,户籍登记管理可能陷入麻烦,增加社会成本。
有人认为,起名字其实只要表达一个美好愿望,听起来朗朗上口就恶意了,毕竟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所以,今后家长给孩子起名不要太“拼',自行创设姓氏,是“不合法”的。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汪乐萍 编辑/祁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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