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上8点,射阳县公安局合德交警中队组织二十多名警力,在县城振阳街与解放路交汇的十字路口进行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
记者在路口看到,二十多名警力分成两个行动组,对通过该路口的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九点钟左右,一名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男子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一百三十一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面对询问,该名男子辩称,晚上和几个朋友一起,喝了点小酒,也没啥,自己开的助力车,而且自己心里也清楚,能保证安全。检测结果打印出来后,民警让其在报告单上签字确认,该男子却耍起了无赖,拒绝在报告单上签字。面对这一情况,民警随即将其带上警车,送到医院抽取血样进行检验。
据了解,该男子的血样检测结果出来,如果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八十毫克,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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