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旬,南京玄武区居民叶女士向玄武公安分局反映,称自己所住的某商住楼里,有人将租来的住宅改成了健身馆,不仅扰民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孝陵卫派出所立即着手调查。
民警在调查后发现,这家开设在商住楼内的健身馆确实有很多不符合规定的地方,首先,他是住宅改建的,是不允许改建成健身房的,其次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就是没有消防通道。根据《消防法》,这样的场所必须具备两个安全出口,如果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发生险情,人员无法快速有效疏散。

民警当场开具了《消防监督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健身馆停业限期整改。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有市民再次投诉这家健身馆,它居然又偷偷营业了。为此,一方面派出所按规章制度检查并再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另一方面民警也积极地与玄武区消防大队协调。在对该健身馆下达两次通知书仍然没有任何成效之后,警方联合消防大队将该健身馆查封。

无独有偶,今年9月,南京消防支队在对新街口某商住楼的突击检查中,发现这里不少业主将7楼以上住宅性质的房屋擅自出租给商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该大厦内一共200户,只有 4家是实际居住,其他196家全部都是经营性场所。除了1到6层的经营场所,其他楼层的100多家都是非法经营。消防人员当场查封了30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并责令其他单位限期搬离。
南京消防支队防火处梅亮参谋介绍,商住楼中如若房屋性质为住宅,私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改变为人员密集型经营场所,例如酒吧、健身房、餐厅等等,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缪鹏程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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