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不成竟开溜 肇事逃逸被拘留

2017年10月13日 17:48:00 | 作者:浦公宣 乐剑 王浩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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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京浦口区,赵某驾驶车辆在桥林街道一小区门口发生碰擦交通事故,因为区区一千元的赔偿价格没谈拢竟然溜之大吉,玩消失。浦口交警彻夜奋战,最终成功将交通肇事嫌疑人擒获,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两千元、记十二分的处罚。

  10月6日20时,浦口交警桥林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桥林兰桥雅居小区路口,有两辆小车发生刮擦,对方车主还试图开车撞人,现在人跑了,需要警方处理。

  接警后,桥林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询问报警人事故情况,报警人张某某称:“自己的灰色面包车停在小区门口被一辆众泰车撞了,事故的车损并不大,本来是想私了的,问对方要一千块钱,对方开始是同意的。后来他又喊一个朋友过来付钱,喊来的人开始还价,只同意给三百元,双方就争执起来,而且对方态度很嚣张。驾驶人乘我们不注意,就跑掉了,那个前来帮忙的朋友也跑掉了,希望警方调查处理,还其公道。”

  民警在仔细勘查完现场后,将肇事车辆依法暂扣。该肇事车辆系外地车辆,民警当晚迅速回队调取该车信息,打电话通知该车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后来车主索性关机。民警连夜调取周边相关道路和小区监控,并与车主本人的照片核对,锁定肇事驾驶人就是车主本人,但由于肇事车主是外地流动人口,无法确定暂住住址。民警没有放弃,通过其他关系人最终在次日凌晨联系到了肇事车主。经过一夜反思,肇事嫌疑人赵某有所悔悟,承认昨晚车辆就是其本人驾驶的。

  民警根据提供的暂住地,迅速将肇事嫌疑人赵某带至中队。赵某希望交警放过他,从轻处理。民警不为所动,依法调查取证,最终认定车主赵某就是10月6日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驾驶人。

  10月11日,根据赵某的违法情节,浦口交警认定赵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两千、记十二分的处罚。赵某得知还要被行政拘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连声叹气说早知道就赔偿对方一千元现金了事。

  交警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么选择报警处理、要么选择私了处理,千万不能一走了之,否则构成肇事逃逸,最终会受到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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