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10月2日)下午,盐城市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民警戴秋阳在大队勤务指挥室开展日常的视频巡查工作,实时监测假期辖区高速路网内流量情况。
当天下午16时许,戴秋阳在视频监控中发现一辆白色的轻型货车停在了盐徐高速潘黄枢纽处的应急车道内,一名男子下车走到了路边“方便”,不一会儿,坐在副驾驶的乘客也紧接着下车“方便”,通过视频监控可以发现,车辆在应急车道上停留了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在方便完后,又对车厢的物品进行了整理,而车后一直没有放置警示标志。正当两人上车准备驶离的时候,后方驶来一辆小型轿车,也许是因为看到了这一情况,轿车驾驶员竟然也将车停在同一地点的应急车道内下车“方便”。

民警立刻对这两辆车进行抓拍,录入非现场处罚信息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非紧急情况下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的,驾驶员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应急车道等于生命通道,社会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占用,非紧急情况是指驾驶人突发身体疾病,车辆故障等情况,而且如果占用,车内人员应当在车后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人员要转移到高速公路护栏以外区域。”民警戴秋阳介绍。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目前高速公路实施全程监控,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如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律进行抓拍并予处罚。驾驶员驾车过程中要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保持安全车速、车距,非紧急情况切勿占用应急车道,安全开车、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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