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牌货车驾驶员饮酒驾驶,清晨开车跨省送货,不料刚下高速绕城公路就被南京交警查获。驾驶员隔夜酒未散,被检测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临近国庆佳节,“隔夜酒”再次作怪,在四大队办案中心驾驶员侯某后悔不已。

2017年9月30日07时许,交警四大队民警李璞与民警唐笑天在江山大街执勤时,发现一辆蓝牌外地货车驶下绕城,由东往西准备上江山大街,便将其拦下检查。摇下车窗后,李警官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便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吹气测试,显示结果为8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据了解,驾驶员侯某29日晚在家与朋友吃饭,自称喝了半斤白酒,第二天清晨5点多钟便从合肥开车到南京送货,开了一百多公里后驶下绕城准备由江山大街驶入城区,将车上玻璃送入厂家。被拦下时,车里共有三人,其中两人有驾驶证。但侯某承认全程均由他驾车。民警将涉嫌醉酒驾驶的侯某带回大队,并将车辆暂扣,移交交通科做进一步处理。侯某将面临1000至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吊销5年以及相关刑事处罚。

临近国庆、中秋佳节,交警提醒广大驾车人,注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严防隔夜酒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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