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在习近平主席等金砖五国领导人的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与金砖国家海关署长和代表共同签署《金砖国家海关合作战略框架》,确定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作为金砖国家海关合作原则,将贸易便利、安全与执法、新兴事务、能力建设、多边框架内的立场协调等领域确立为金砖国家海关合作重点。
近年来中国海关主动参与金砖国家海关合作事务。2013年,在南非召开首届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达成中国海关倡议的《金砖国家海关署长会议成果文件》,正式确立了海关署长会议、工作组会议等金砖国家海关合作机制,决定在世界海关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召开署级或工作层面会晤,就重大多边问题交换看法。2016年,五国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印度果阿会晤期间签署了《金砖国家海关合作委员会章程》,成为首个诞生于金砖国家最高合作机制的海关合作成果,并成立金砖国家海关合作委员会。
据南京海关统计,前7个月江苏省对金砖国家进出口1303.66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30.2%,高于同期江苏外贸整体增速9.5个百分点; 其中,出口886.52亿元,增长29.9%,进口417.14亿元,增长30.66%。
前7个月,江苏省对印度进出口520.67亿元人民币,增长30.7%,出口464.10亿元,增长28.8%,进口56.57元,增长48.4%。
江苏省对南非进出口105.05亿元人民币,增长25.7%,出口72.76亿元,增长18.2%,进口32.29亿元,增长47%。
江苏省对俄罗斯联邦进出口207.85亿元人民币,增长32.6%,出口166.57亿元,增长30.2%,进口41.28亿元,增长43.2%。
江苏省对巴西进出口470.09亿元人民币,增长29.5%,出口183.1亿元,增长38.2%,进口287亿元,增长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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