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上半年有5千多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2017年08月31日 16:45:00 | 作者:沈春良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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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至2015年间,大丰区从事农资生意的宗某因不如实申报财产及不履行判决义务,先后6次被法院司法拘留90日。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7年5月2日被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5月15日转取保候审。今天(8月31日),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公开宣判这一据执犯罪案件,被告人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荔枝新闻记者同时从盐城市中级法院今天召开的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盐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均呈良性发展态势。共新收执行案件21879件,同比上涨24.63%,旧存7851件,合计受理执行案件29730件,执行到位金额59.18亿元。实际执结率45.95%,同比增加了13.81个百分点。共计拘传1170人,拘留605人,搜查131户,移送公安拒执罪34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5人,将5825名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名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陈健介绍说,“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们全市法院对于执行中的规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常用的措施有罚款、拘留、限制消费、限制出境、公示失信名单、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等,对于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我们依法运用刑事手段,追究刑事责任,严厉制裁,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

  据介绍,近三年来,盐城两级法院共计新收拒执犯罪公诉案件41件43人,审结38件40人,依法严厉惩治了一批拒执犯罪分子,有效震慑和教育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从审判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拒执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首先、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5年全市法院新收拒执犯罪公诉案件13件15人,2016年为15件15人,2017年1-8月已达13件13人,案件数与被告人数均呈上升趋势。案件数的逐年上升,反映了人民法院在不断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惩处力度,也彰显了法院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和能力。其次、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审理的拒执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7件,为主要犯罪类型,数量占比达66%。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和妨害公务罪分别为7件和7件,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17%、17%。拒执犯罪三项罪名中,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刑罚以外,其他犯罪最高刑期即为三年有期徒刑。盐城全市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拒执犯罪,三年来拒执犯罪72.5%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的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且判前未能履行执行义务的,不予适用缓刑。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陈健介绍,近年来,该市法院在依法从严惩处拒执犯罪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对于恶意赖账等拒执犯罪被告人,坚决依法判处重刑。凡符合条件的拒执犯罪案件,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从快处理,在已审结的公诉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3.6%,均在20日内审结。同时,对于宣判前履行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被告人,酌定予以从宽处理,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口。三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联络协作机制,2017年7月10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细则》。公检法三机关严格遵守文件规定,注重办案过程中对严重拒执行为的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形成了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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