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陈先生向荔枝新闻反映,从2014年3月开始,他将南京建邺区万达中心商务区的四套办公用房租给了南京江东商贸区管委会,用作人才创业办公使用,租期三年。然而最近租期到了,陈先生发现房屋的用途早已改变不说,自己想要回房子也难了。
2014年3月12日,陈先生将万达中心商务区18幢F座的四套房屋租给了南京江东商贸区管委会。对方承诺,房屋用途为办公,是租给人才计划入选的人才创办企业使用的。
记者发现,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写道,乙方江东商贸区管委会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陈先生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不过,今年4月30日,房屋租赁期届满后,陈先生发现,这些房屋早已改变了用途。
陈先生:当时已经拿下房子转租几手,现在给人家一个是酒店式公寓,一个是私人办公室。我多次去拿房,他们拒不交房。
8月24日上午,记者陪同陈先生找到了其中一间---1502室,发现这里已经成了一处酒店式公寓,房门变成了密码锁。
租客:我们是从17楼租的,
记者:租了多长时间
租客:我们是日租的。
出租给江东商贸区管委会的办公用房如何成了酒店式公寓了呢?对此,酒店式公寓的负责人表示,这处房屋是自己从一位二房东手里租来的。
酒店式公寓负责人:那两个房子都在老杨手上。我已经问他几次了,前两天还在问,他说人家都不着急你急什么。我们这边二手房东多得是。
随后,陈先生联系上了所谓的二房东。面对质疑,这位二房东表示,他是从当初创办公司的“引进人才”娄某的叔叔手中转租来的房屋。
二房东告诉陈先生,想要房子,就去找娄某。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娄某。
记者:这个房屋为什么要转租呢,这是政府给你使用的。
娄某:这个事情你找律师说吧。
娄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对于人才引进开办公司的情况自己并不知情,房屋转租的情况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娄某的代理律师:很简单,你去起诉里面的所有人,实际使用人,你们现在搞的复杂了。是违规的,我们也想把房子交给你。现在也没有办法。是不能转租,但是目前已经转租了。
南京江东商贸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承租办公用房是为了引进人才,给人才提供好的创业环境。四套房屋中有两套出现转租的情况,他们也始料未及。
南京江东商贸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到期了我们和他联系,如果要续租,赶快跟业主联系,如果双方同意我们政府就退出来。我们了解了一下,开始的时候这家公司是有创业计划的,后期可能因为产业、市场方面,这个房屋就空在那边了,后来就被转租了。
这位工作人员承认,当初娄某确实是通过层层审核当作人才引进的,娄某当时的项目听上去前景也不错,没想到到了如今,项目没有了,房子都被转租,到底谁从转租的租金中获利,他们也搞不清楚。
工作人员表示,发现转租问题以后,商贸区管委会领导也高度重视,目前已经拿出了初步方案。
南京江东商贸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我们建议是尽快起诉,首先要把房屋收回。房子一定拿到,房子到几月份包括租金要补偿。
陈先生表示,房屋无法收回,租金也不能正常收取,这已经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律师建议,陈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江东商贸区管委会的相关责任。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旭辉 :商贸区管委会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没有按期返还房屋。现在实际使用人不是商贸区管委会,出租方可以依法起诉商贸区管委会,并将实际使用人作为案件第三人一并起诉。
对于此事,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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