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莫名成为300万元贷款担保人 银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将彻查

2017年07月07日 09:43:00 | 作者:俞声扬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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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民苏先生一个月前去银行贷款,被银行告知“你还有一笔300万的担保贷款没还,法院正在抓你执行!”银行记录显示,2012年,苏先生是一笔高达300万元贷款的担保人,这笔贷款始终没有还清。连同罚息,460万元的贷款连带责任正在等着他。对此,苏先生一脸懵,什么时候贷过这300万?我只是一个做小生意的,怎么摊上这么大事儿了呢?

  莫名其妙成为300万元贷款担保人,这位连云港市民很受伤。 

  苏先生是连云港开发区朝阳镇人,经营着一家饭店和一家名为连云港惠嘉金属材料销售公司的企业。今年6月,因为有意扩大经营,他向连云港某银行申请企业贷款。没想到,银行告诉他,他已经上了“被执行人”黑名单,不能再次融资。

  苏先生:“六月初,我到别的银行贷款,买了机械设备,资金要周转。到那边一调查,(我)被海州区人民法院弄成被执行人,(我想)不可能的吧,肯定是身份证重名什么东西,我连海州区法院门口我去都没去过,这么大事情,贷了300万在里面。就是说市银行这个事情证件都是假的,银行都知道了,为什么又把我弄成被告,被执行人,什么意思呢?”

  苏先生所说“证件都是假的”这件事,源于2013年。2013年,苏先生家的饭店刚刚开业,需要资金周转,于是他向连云港市东方农村商业银行朝阳镇营业点申请贷款,当时银行方面告知他,他是一笔300万元贷款的担保人,贷款尚未还清。苏先生当即表示,自己从未为已个人或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做过担保。随后,苏先生将此事投诉至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几天后,东方农商行方面通知苏先生,是银行方面弄错了,苏先生也成功贷到了7万元的贷款。

  “银行行长也没审核我也没到我家里来找我,人家直接帮我弄了贷款在上面。就在朝阳银行发现以后到他们支行,我问到那个信贷员我叫苏洪波是朝阳的你认不认识我?帮我办贷款的那个叫吴军成的说我认识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

  疑点重重的300万元贷款把苏先生送上法庭,当事人却对此一无所知。

  在当时苏先生从东方农商行取得的贷款材料来看,这笔发生在12年3月22日的贷款疑点颇多。

  1,首先,在《企业贷款担保单位谈话记录》中,借款单位连云港晟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高某和苏先生是朋友关系,但苏先生称完全不认识高某;

  2,材料中还有2011年10月开具的苏先生的单身证明,但苏先生2006年就已结婚;(若苏先生为单身,担保协议就无需其配偶签字确认。)

  3,材料中作为担保单位的连云港惠嘉金属材料销售公司的营业执照在2012年2月27日登报声明遗失,但其正副本却又被用于借款担保;

  4,今年6月23日,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将有苏先生签名的该笔贷款的《最高保证合同》、《企业贷款担保单位谈话记录》等5处签名字迹和送检样本字迹进行司法鉴定,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给出的结论是:上述多份贷款材料上的苏先生签名和送检样本均不是同一人所写,也就是说,贷款材料中多处苏先生签名均为伪造。

  2013年当苏先生将此事反映该东方农商行后,银行表示这是他们的工作失误,继续贷款给苏先生,苏先生以为,此事就此告一段落。但他没想到,就因为这笔疑点重重的贷款,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将包括苏先生在内的这笔贷款的借款人、担保人共三人告上法庭。2015年4月21日,案件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开庭时,所有被告均未到场,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作缺席审理,判决苏先生承担贷款300万元、罚息160余万元的连带责任。对此,苏先生说,两年多来,他从未接到任何形式的庭审和执行通知。“我没有联系过法官,我的家庭住址身份证上都有,我都没开庭,被告说我们就在家里面,打听到这个东方农商行朝阳分理处也能打听到我本人。”

  而在从海州区人民法院调取的申请执行书上,15年8月3日,苏先生被执行了一套价值60万元的房产,对此,苏先生也表示,他在海州区并没有房产,也不知道这套房产是谁的。

  记者前往银行调查却遭保安堵门,银行称,领导要审核记者问题,3天后给答复。

  7月3日下午,在已经和连云港东方农商行相关负责人预约过的情况下,记者和苏先生等人一起来到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上的连云港东方农商行总部。在记者持证并明确告知来意后,农商行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先传真发送采访提纲,待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领导对记者问题进行审核后,才能接受采访。在此期间,连云港东方农商行大门紧闭,十多位保安堵在门口。记者始终未能进入银行采访。

  工作人员:“第一个就是核实下身份,就是传真过来。第二个就是一个采访通知吗,那个采访的要点,我们这边领导讨论完之后联系你,大概三天左右吧。”

  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查询过案件后告诉记者,虽然苏先生等人没有到庭,但判决目前已经生效。如果苏先生目前需要恢复名誉,撤销被执行人身份,可以申请案件再审,也可以通过东方农商行方面申请撤销执行。7月3日,案件执行法官通知苏先生,东方农商行方面已经向联系了海州法院,要求撤销对苏先生的执行申请。

  当地银监部门:将彻查此事,按政策处理相关人员。 

  7月4日上午,记者将这一事件反映给银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在向苏先生了解情况后表示,将按照相关条例调查此事,在期限内给苏先生书面回复。

  银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信访工作人员:“他说的情况,他反映这个事情我们肯定要去查的,我跟他说了,我们会在15天内进行受理,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在60天内给他一个答复,这是法律给我们的期限。根据我们查的情况,我们对相关人员肯定要进行一个相应的处理。”

  截至发稿前,记者已经将采访函传真至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对此,江苏新闻广播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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