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自称“有门路”的人,在社会上有一定市场。这不,某事业单位驾驶员赵某,就谎称自己“有门路”帮着购买公车,骗了朋友二十多万。好在母亲得知情况后,苦劝儿子投案自首,赵某这才得以从轻发落,逃过了牢狱之灾! 赵某今年三十出头,是扬州市一家事业单位驾驶员。去年初,由于欠下不少赌债,赵某听说单位公车要进行拍卖,便谎称“有门路”可以预定,忽悠了好几个社会上的朋友。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凯民:“骗了有六个朋友,一万到八万不等,一共是26万余元。” 钱掏了,迟迟看不到车,赵某也玩起了“躲猫猫”,朋友们一起上门兴师问罪。郭凯民:“就去找被告人家里人索要, 被告人家人也联系不到被告人,在这种情况下, 被告人的母亲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立案后,赵某闻讯回到家中。母亲苦口婆心再三劝导,并和儿子一起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了所骗的全部赃款。法院最终认定,赵某犯诈骗罪成立,按照法律应在三年至十年之间量刑。但考虑其自首退赃等情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执行。

郭凯民:“本案中被告人存在自首以及全部退赃的情节,所以,我们在量刑的时候 ,也考虑到这个情节,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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