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17日傍晚6时许,“轰”的一声巨响,长江南京夹江段发生一起装载危险化学品船只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万幸的是船上装载的危险化学品没有泄漏,否则将危及整个长江下游生态环境。
据报道,现在长江流域汗水排放总量占全国40%以上,每年排入长江的污水有300万吨,其中有毒污染物300多种。而沿线上亿城镇居民的饮用水又主要依赖长江,这是一个巨大的环境悖论。巨响震响了长江,同时也敲响了人们对如何保护长江的警钟。
近两年来,随着长江经济带规划的提出和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被摆在压倒性位置。今天,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由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牵头,南京市海事局等11家行政机关,南京大学、南京港集团等 40余家高校、企事业单位参与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在南京成立。在联盟成立仪式上,参与单位共同通过了《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章程》。明确联盟的宗旨是以保护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资源为主线,凝聚保护合力、提升保护水平;联盟的的任务是加强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解决长江南京段淡水、渔业、林业、江砂、湿地等多种生态资源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
据介绍,鼓楼区检察院是南京市唯一受理长江流域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该院两个“专项行动”的核心工作。2014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设立资源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的基础上,制定了强化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四年规划”,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长江渔业资源、淡水资源、江砂资源、林业资源协作保护机制,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为长江“黄金水道”生态安全保驾护航。但是,由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主体复杂,权责不明确,缺少统一协调机构,加上执法标准不统一,许多部门还没有纳入两法衔接机制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导致打击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存在较大的难度。
“作为全市唯一办理南京长江段刑事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迫切认识到强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不仅需要各职能单位各司其职,更需要通力协作。” 南京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的建立,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其他部门一道积极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不仅要看好、管好南京这一段,确保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排进长江的污水逐步得到更高标准的净化和处理,沿江的工业化污染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与治理;也要积极参与长江全线、全域治理,做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沿江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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