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盐城市公安局召开文明交通二十项措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发布了盐城市将于2017年7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全面记分。
此项措施对于咱老百姓的交通出行和生命安全来说,是百利无一害的。然而有一些“心存不轨”的人,妄图通过“卖分卖分”来图谋利益,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案件。为依法严惩“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行为,确保近期“非现场处罚全面记分”措施顺利推行,不断提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震慑力和公信力,盐城交警支队针对交通违法处理“买分卖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交警支队坚持以打开路,通过部门联动、网上网下联动,于 5月22日出动20名警力,行政拘留9人!

据了解,交警支队前期通过频繁记分考试、执法检查、 “一车三证”、“一证三车”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锁定客运、货运等重点车辆违法嫌疑人,固定“买分卖分”证据。5月22日当天,交警支队抽调法制、车管、科技、机动大队等部门成立临时工作组,排查10名重点嫌疑人,经过现场甄别,确定9名“买分卖分”违法嫌疑人,立即传唤至交警支队各办案场所。

来自盐城射阳的严某,被办案民警传唤时正在盐城市车管所城北服务站参加记分学习。在民警告知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时,严某只是辩称自己当时处理违章时碰巧遇到一个朋友,朋友因记分要超过12分面临降级,请他帮忙处理一下,他就帮朋友代扣了几分,事后也只是吃了顿饭,并没有卖分。然而当警方出示其处理的2017年3月1日9时26分,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发生过一起交通违法行为与同日15时54分,在江苏省南通市发生过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并反问严某这两起交通违法行为,都是用你的驾驶证处理的。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在同一天在相距很远的不同的地方,开不同的车时?连朋友名字都说不上来的严某终于承认了他“卖分”的事实。最终,严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今年才24岁的高某,已是一名怀孕3个月的“准妈妈”,和严某一样,被办案民警带走时,她也在参加记分学习。在询问中民警了解到,去年12月初的时候,她和老公杨某在南通时,杨某的朋友请他们帮忙处理交通违章,由于杨某没有学驾驶证,所以高某就拿驾驶证代替朋友处理,代替他朋友扣了11分。又在今年的3月初的时候,淮安朋友又请杨某帮忙处理交通违章,杨某又让高某用驾驶证代替处理,高某因驾驶证只剩1分不愿处理,却经不住杨某劝说,最终答应了,于是在淮安处理时驾驶证又被21分,两次一共被扣了32 分。最终,高某因怀孕,裁决行政拘留7日不予执行并处罚款200元。

据了解,市交警支队将继续以打开路,着力打造和谐、公平的交管业务办理环境。一是成立打击专业队。固化打击机制,成立打击黄牛专业队,重点打击记分黄牛、考试黄牛、车检黄牛、事故黄牛。二是继续深挖线索。对群众举报投诉、网络信息等多渠道获取的情报进行研判,重点摸清客运、货运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买分卖分”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规律,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QQ、微信等群体监控,为实现落地查人、精确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好基础。三是全面清理环境。全面清理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办公区域的非法中介,全面清理“违法即消、考试包过”、“长期收购ABC驾照分”等标语、标牌、灯箱、粘贴物等非法广告。四是严格内部管理。进一步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工作纪律,加大窗口民警审核力度,加强“人脸识别”等科技应用,开发违法处理监管系统,堵塞执法漏洞。对内外勾结谋取私利、幕后参与“买分卖分”内鬼,将一律从严追究。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黄牛”、卖分驾驶员、买分者串谋向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此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将对已经代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恢复。在此警方呼吁广大驾驶员主动拒绝“黄牛”,积极举报“黄牛”,与警方携手共同打击买卖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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