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倒卖象牙制品 商家受到法律惩处

2017年05月12日 16:48:00 | 作者:锡院轩 法小妹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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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买东西的人很多,还有人卖象牙,这是犯法的。张某是一名醉心于文玩的青年,他从网络、论坛上了解到一些象牙制品的知识并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认为买点象牙制品作为饰品应该没什么问题,为此,他从贴吧里找到一些做文玩生意的人,并通过微信向他们购买了一些象牙制品,有些自己留着玩,有些还转卖给他人,转卖期间,张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700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张某公司内查获了 “面包圈”、“平安牌”、“观音牌”等7件象牙制品,上述象牙制品,经过江阴林业局鉴定,均是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亚洲象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依法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归案后,张某对此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并直言都是因为自己的法治意识太过淡薄。

审判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2、扣押在案的7件象牙制品予以没收。3、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7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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