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租住在扬州市仪征刘集安民苑小区的华女士被小区里的一只流浪狗给咬了!她没有自认倒霉,而是认定——自己租房的那家房东,要为此担责!那么,华女士有什么理由呢? 提起这事,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称自己租住安民苑的房子半年多,经常瞧见一只黄色土狗在小区出没,一直没太在意。前天晚上她洗澡时发现热水器不出水,就到一楼查看水阀是否被人关了。没想到土狗下了崽,还在水阀边做了窝。看到有人接近小狗,狗妈妈上前就咬了一口!到医院清创、打狂犬疫苗后,华女士左思右想,觉得房东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华女士:“就是房东嘛, 房东的老婆 ,天天给它喂吃的。 要是不给它吃的、喝的, 它怎么可能待在这里待下来 ,还能养小狗呢?!”


可上门理论后,房东一家却认为,华女士有点无理取闹。刘先生房东:'这个狗在这几年了, 赶了几次也赶不走 ,生过几窝小狗都饿死了 , 我们看它可怜偶尔喂一下.' 小区其他居民证实:喂流浪狗的业主还不少,可能狗狗觉得安全有食物,才常住小区的。

流浪狗流连不去还伤人,经常投喂食物的房东等居民,是否有一定责任呢?居民们众说纷纭,记者请教了法律专家。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叶:'如果说这个小狗如果跟喂养的人形成了事实上的喂养关系,邻居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如果这只小狗不单单是他一个人喂养, 好多人在喂养它,,也没有指定的每天在这个人家门口休息什么的, 那他是不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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