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无锡的邵先生来南京访友,将自己的苏B176**号小型汽车停放在雨花台区同仁堂路一品锅门口,次日凌晨邵先生返回车前,发现车子被撞,车头及大灯损坏,车前的号牌也被撞变形,肇事驾驶员为了掩盖事实,将撞坏后本已脱落的号牌用小树枝固定,挂在原来的位置,肇事车辆逃逸。

邵先生十分气愤并随即报警,八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川川接到当事人报警后立即联系邵先生并确认事发具体位置,后经调取附近店铺的监控发现了可疑肇事车辆,但由于是夜间,监控无法看清车辆号牌,只能确认是一辆蓝色蓝牌小货车。民警李川川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多次到事发现场走访周边店铺及群众,但始终没有线索。

5月7日早晨,民警李川川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再次到事发现场走访,发现有一家店铺这几天正在装修,有货车陆续过来送装修材料,会不会是送装修材料的货车?民警李川川走进店铺询问,终于找到了线索,店内人员说事发当晚时间段内确实有辆小货车过来送玻璃,但车号记不得,也不知道驾驶员叫什么名字,只能通过通话记录提供驾驶员的手机号码。在取得对方联系方式后,李川川立即拨打对方电话询问有无此事,驾驶员蒋某刚开始说话支支吾吾,经过一番询问后,肇事驾驶员蒋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蒋某称,自己以为对方车损不大没什么事,就没报警,卸完货就驾车离开现场了。7日中午,蒋某到交警八大队接受处理,蒋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接下来将面临记12分、罚款并拘留的处罚,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很后悔。
5月8日下午,邵先生特意从无锡赶到南京送来锦旗,对交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并对南京交警表示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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