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又盗窃 作案四十余起“二进宫”

2017年04月24日 18:32:00 | 作者:程芸 封思强 赵琳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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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下午,在泰州市寺巷街道龙凤家园小区的赃物发还现场,居民张先生、陈先生等人从公安民警手中领回了各自被盗的电动三轮车。不过,电动三轮车的电瓶都已经被小偷拆卸下来变卖掉了。

  受害人张先生:“感谢寺巷派出所,帮我找到了车子。”张先生说,他的电动三轮车是今年2月4日下午被盗的。小区里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下午小偷穿着张先生放在车上的红色雨衣,一路将车开到了海陵区,然后躲过了部分路面监控不知所踪。

  张先生:“我还以为我儿子(把车)借给别人了,我打电话一问,他说没有借,然后我就打电话报案。”时隔一个星期,小区居民陈先生刚买不到半个月的电动三轮车也被小偷盯上了。

  民警告诉记者,在今年的二三月份,寺巷派出所辖区内多个拆迁安置小区里发生针对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盗窃案件,有的是车子的电瓶被偷,有的是直接把车开走。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寺巷派出所民警朱毛正:“通过监控进一步研判,就发现这二十几起作案的都是同一个人。”通过视频追踪民警发现,小偷将陈先生的电动三轮车偷走之后,随后又开到了海陵区某老小区里。

  朱毛正:“一直跟踪到这个小区里面,当时就发现被盗的赃物,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但是在这个小区周围,又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找到陈先生电动三轮车后的民警发现,车上的电瓶不见了,怀疑已经被小偷变卖。民警判断,赃物既然找到了,小偷应该就在附近。通过进一步排查,在附近的小宾馆民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朱毛正:“想在那边把电动三轮车卖掉,然后就是没有找到愿意买他车的人,后来他就把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小区里面。”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交代,他在泰州、扬州等地共作案四十余起,作案地点都在小区的车库,有的时候是偷电动车、摩托车,有的时候会撬开车库偷一些烟酒。

  朱毛正:“犯罪嫌疑人王某跟自己老婆已经离婚很多年了,一直一个人生活,自己又没有固定的工作,又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之前也因为盗窃被姜堰法院判过刑。” 刑满释放之后,王某也尝试找了一份安装门窗的工作,但是没有干多长时间就被辞退。

  王某:“做门窗之后,被他(老板)知道了是坐过牢,他就找了一个理由把我辞退了,辞退了以后一直在找工作,找了好多厂,现在有些企业就是因为你有过这些犯罪史的,然后就不接纳你。”王某说,因为失业他产生了自暴自弃的念头,再加上手头拮据,于是“重操旧业”再次干起盗窃的违法勾当。王某:“还有很多路可走的,其实当初陷入一个就比如说死胡同里面,走不出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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