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也搭上共享经济顺风车 我省鼓励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2017年04月24日 16:44:00 | 作者:袁丁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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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今天(24日)发布消息,我省民政、国土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养老服务也搭上了共享经济的顺风车,一系列 “大礼包”即将落实。

  进入“十三五”时期,江苏省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1950万人,占总人口的25%,年均净增老年人口近60万。省民政厅福善处处长蒋同进坦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将带来养老需求的精细化和多样化,我省养老服务的场所和设施的增长速度肯定跟不上需求人口的增长速度,因此如何缓解养老服务设施的供需矛盾一直是民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此次出台支持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整合范围包括闲置厂房、医院、办公场所、政府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以搭上共享经济的顺风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除了确定整合的范围,通知中还明确了资源整合后的一系列政策“大礼包”。以土地方面为例,对符合划拨土地用地目录的场所和设施,可以连续进行一年期以上不征收土地社会差价,土地性质可以在五年之内暂不做变更。蒋同进:这个是指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也就是说是给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我们可以五年不做变更。但是如果是五年之内你如果改变用途,你想转变成为营利性机构,那得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和重新挂牌出让。

  同时,利用闲置资源改造养老服务设施的单位,在消防、环评、卫生等行政许可方面也会有一些优待。

  省民政厅福善处处长蒋同进指出:其中重点是在消防方面,我们重点对98年9月1号以前新建的养老机构,而且在98年9月1号以后一直到现在没有经过改扩建的这一类的养老机构,可不做消防审核验收设计,但前提是消防要符合安全要求。另外,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均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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