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酒后“犯浑”女友“大义灭亲”

2017年04月18日 10:43:00 | 作者:房蓓 谢逊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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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晚间22时许,南京交警十大队报警电话响起,电话中吴女士焦急求助称男友酒喝多了闹着要开车,自己就快拦不住了!得知这一情况二中队长李智立即赶往,现场李智看到吴女士及其男友陈某正坐在路边。询问得知晚间陈某驾车载着吴女士一同参加好友婚礼,经不住好友再三劝酒,陈某也喝了不少。

  婚宴结束后喝多了的陈某不顾吴女士劝阻,坚持驾车送吴女士回家。直到吴女士报警,陈某惊的酒醒了一半,不再闹着开车,在路边坐了下来。民警对陈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帮助下两人乘坐出租车离开。这才是真实版的“大义灭亲”啊。

  民警提示: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抱着侥幸心理,最终结果却是害人害已。2、饮酒会导致饮酒人酒后行为危险系数增加,共同饮酒人应该互相提醒避免危险发生。3、共同饮酒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同饮人酒后遭致损害的,则推定共饮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失,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同桌一起喝酒者会承担适当责任。作为酒友市民该这样做1、不强迫性劝酒,无论什么场合,什么情况,对方什么身体状况,均是不劝酒,随意最好;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劝对方不饮酒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3、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对于酒友醉酒的,清醒酒友应当预见到醉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的发生,因此,清醒酒友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达;4、酒后驾车及时劝阻。对于饮酒或醉酒的酒友要驾车驶离,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对方不听劝阻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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