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1日凌晨3时许,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队民警胡园园驾驶警车正常巡逻时,在宁宣高速往南京方向57KM处,发现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苏D牌照的雅阁轿车,车辆双跳灯开着,后方未放置警示牌。当民警上前拉开该车车门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而驾驶员则将驾驶座椅放倒躺在车上呼呼大睡。民警立即叫醒该男子,并将该男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麻某是安徽当涂人,昨夜他和朋友在高淳KTV小聚,觥筹交错间五六瓶啤酒就下去了。散场后已是凌晨2点多,心想夜间不会有警察在岗,于是他顾不上自己这一身的酒气就开车从高淳上高速准备回家了,当车开出一段路后,酒劲上来的麻某就直接把车停在了高速应急车道上睡起来,而民警来到他身边开他车门时他也浑然不知。麻某因酒驾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心存侥幸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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