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4月10日交通早高峰期间,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锁金北村附近查获一辆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
当时,拥有多年一线执勤经验的60后民警葛警官正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发现迎面行驶过来一辆黄牌摩托车,并且车貌车容十分陈旧,车况也是很糟糕,于是葛警官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当让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该摩托车的行驶证字体十分模糊,再查看该车辆的车架号时,同样字体模糊难以辨认,凭借着多年查扣过检高危车的经验,葛警官高度怀疑该车已经过检了。于是联系大队指挥室,通过后台查询该车信息,奇怪的是该号牌对应的车辆状态是正常,既不是报废车也没有过检。到这里,葛警官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眼前这辆破旧的摩托车如果通过检测线检测合格的话,那行驶证上模糊的字体又该如何解释?除非???
想到这,葛警官立即与当事人沟通,最后当事人承认这辆摩托车是自己儿子的,今天出来办事就骑了,刚才和儿子打了电话才知道这是套牌摩托车,自己也是才知道,愿意接受处罚。依据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罚款5000元,同时对车辆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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