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监督:村庄集体搬迁 “二孩”为何“零补偿”?

2017年04月07日 13:28:00 | 作者:何畔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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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南京栖霞区龙潭街道营房村的不少居民向荔枝网反映,从今年2月末开始,整个营房地区面临协议搬迁,可在搬迁过程中大家却发现,一些“二孩家庭'中的二孩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村民们表示,整个营房地区被规划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从二月末开始村庄进入了丈量阶段。村中有不少家庭都是二胎家庭,不过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有二孩的家庭却和普通的三口之家在安置房面积上的待遇相同。

  市民:我们现在一家四口人,二胎没有钱没有房,我们要求二胎应该和第一个小孩一样。三个人220平方,一个人平均70平方。他们说政策没有完善,没有补偿。

  黄女士表示,她家中的老二是在2016年6月17日出生的,正是国家放开二孩政策之后。按照栖霞区的拆迁安置政策,安置房的补偿面积平均为70平方每人,三口之家可以申请220平方安置房,但是有二孩的家庭申请的面积仍然为220平方,并非是290平方,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市民:我们家二胎是2016年6月17日出生的,他说政策不是针对你一个人,大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关于二胎拆迁没有说法,钱也没有,房子也没有。我们去咨询了,这方面政策没有。国家放开二胎,我们就是合法的,二胎也是公民,怎么会没有说法呢。

  事实情况真的如此吗?记者找到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本次协议搬迁执行的文件是《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2015年15号文,以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危旧房改造产权调换、城中村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年4号文件,两个文件对申购安置房面积都有明确规定。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 张科长:第25号文明确规定,申购安置房面积总面积不超过220,2013四号文规定,一个人不超过80,两个人不超过140,三个人不超过180,二十二条说总面积不超过220。从栖霞区安置房的套型来看,只有45到50,60到70,85到90,所以栖霞区制定按照人均70,三人户以上都是220。

  负责人表示,协议搬迁依据的两个文件分别于2015年和2013年出台,均早于二胎政策的放开,根据现有的政策,220平方是封顶的面积,对于二胎这一块的确没有额外的补偿。不过针对现有的情况,他们已经向上级部门做了紧急汇报。

   张科长:我们栖霞区拆迁办,包括我们开发区,以及其他区县都有向市里面反映,在政策没有调整之前,我们只能按照现有政策去做。

  龙潭街道拆迁办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涉及到的协议搬迁范围主要为龙潭街道的孙庄村、营房村、靖安村,考虑到二胎家庭面临的实际问题,街道方面已经协调各个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龙潭街道拆迁办 曹主任:这种情况我们梳理了一下,大概有40几户二孩家庭,根据市里面政策,我们改变不了,针对这部分群体我们也报请开发区研究,准备针对特殊群体进行人性化补偿,给予交代。

  负责人表示,对于涉及到的40几户二胎家庭,他们将在近期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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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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