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名校在新建小区建分校,但其中一些分校被诟病“名不副实”。记者今天从南京市政府官网看到,南京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分校,其中师资是关键,要求母体学校要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分校办学质量不达标的要退出。

南京鼓励通过举办分校、兼并、托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到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到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举办分校,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主城区鼓楼、玄武、建邺、秦淮四个区与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结对帮扶。
分校和母体校“打包”管理
以往,一些分校虽然挂着名校的牌子,但与名校完全是独立办学,没有实质上的合作。新政要求,合作母体学校应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按照“五个统一”要求合作办学,即学校文化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教研备课统一、活动策划统一、质量监控统一。
同时,鼓励分校独立孵化。经历3-5年成长期后,对管理水平及办学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分校,鼓励其脱离母体,独立成长为新优质学校。独立后的分校可运用孵化方式继续举办分校。

开放商“傍名校”没那么容易了
不少开发商在宣传楼盘时,喜欢“傍名校”,借此抬高房价。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严格禁止。根据通知,经市区政府同意举办的分校,可增挂分校校牌,但法定校名中不得出现“分校”、“校区”、“分园”、“园区”等字样。非同一法人单位,所增挂校牌中不得使用“校区”、“园区”字样。同时,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未经批准擅自签订合作协议、擅自挂牌举办分校、擅自对外发布合作信息的,市教育局、相关区政府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明确办学标准 省优是门槛
幼儿园要建分园,硬件必须达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其中生均占地面积达15平方米;小学、初中建分校,硬件要达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其中教育技术装备达省I类标准,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23平方米,初中达28平方米(主城区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18平方米,初中达23平方米);高中建分校,硬件要达省定四星级以上标准,其中总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未达标的新建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予审批举办分校。
分校办学不达标要退出
南京将适当控制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的督导评估,促进分校规范办学。其中,市区教育局建立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分校办学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建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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