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号晚上10点半左右,南京秦淮区丰富路一家快捷酒店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和警方及时控制疏散,火势得到控制,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后经调查,这不是意外,而是人为纵火。
民警当时到达宾馆后,从安全通道上楼,对宾馆的住客进行疏散。就在民警爬到三楼楼梯口时,发现了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他脖子上挂着一个电吹风,手里拿着一张女子的照片,就站在那儿不往出口疏散。而宾馆工作人员见到这名男子,直接指出,就是他放的火。民警随即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消防人员将火扑灭后,确定着火点就是宾馆的511房间。而民警带回去调查的可疑男子徐某,正是511房间的住客。据宾馆工作人员反映,徐某在511房间已经住了半个月的时间,这几天,徐某的情绪有些异常。在失火前10分钟左右,他打砸了宾馆五楼过道的公共设施,并殴打前来劝阻的宾馆工作人员。随后,徐某回到自己房间,1分钟后,酒店的消防系统就开始报警。经查,徐某在回到房间后,先用打火机点燃了毛巾,将着火的毛巾放在床上后再用电吹风助燃。
经查,徐某,45岁,南京人,没有精神病史。据其交代,他一直在找照片上的女子,但是对方避而不见,他便想着放一把火,引来警察,继而让警方联系那名女子。不过,徐某被抓后也未向警方透露该名女子的身份。目前,徐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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